全國服務熱線:400-603-3310 廣州熱線:020-85201720 網(wǎng)站專線:020-85201717
備受關注的方舟子遇襲案有了新進展,該案被警方移送石景山檢察院,起訴罪名并非警方此前提出的涉嫌故意傷害罪,而是涉嫌尋釁滋事罪。
據(jù)了解,10月2下午,方舟子被通知去檢察院領取了“被害人權利義務告知書”。工作人員稱,該案已被移送至石景山檢察院,方舟子和方玄昌的傷情鑒定結果都是輕微傷。
有媒體報道,方舟子的律師彭劍表示,將在節(jié)后向檢察院提交申請,要求將此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。他們認為,同案的另外一名受害者方玄昌受傷的頭部系要害部位,傷勢應該在輕傷以上。彭劍表示,方舟子和方玄昌二人均認為應以故意殺人罪(未遂)對肖傳國等人起訴,而不是尋釁滋事罪。
根據(jù)《刑法》,尋釁滋事一般是指無事生非,肆意挑釁,隨意毆打、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、占用公私財物,更高量刑為5年有期徒刑;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,如未致人重傷或死亡,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。
這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更嚴重的犯罪。情節(jié)較嚴重的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情節(jié)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公司地址:廣州市天河區(qū)福元南路4號達維商務中心2305
銷售熱線:020-85201720 85201717 或 400-603-3310
粵公網(wǎng)安備 44010602001101號